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车辆报废处置公告
经河南省财政厅同意,我院拟对两辆警车做报废处置,车辆将公开处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废车辆信息
车型:1、雪佛兰 景程轿车2、江淮瑞风 小型普通客车(车辆为裸车处置,不含车牌号)
购置时间:2011年7月
二、处置方式
采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方式处置,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企业可自行报名,从报名的企业中公开选取价高者的,企业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:
1.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.报价文件。
三、报名时间
1.时间: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(工作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30)
2.报名地点:长葛市葛天大道2266号人民检察院(四楼419室)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
联系电话:0374-6891066
五、其他说明
参与方需对车辆状况自行勘验,成交后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,报废后需向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提供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;
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解释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长葛市人民检察院
2025年5月12日